关于开展2020年市区两级优秀班主任、 德育先进工作者评选推荐工作的通知
发布时间:2020-05-21   点击:   来源:原创   作者:渠敬雷

关于开展2020年市区两级优秀班主任、 德育先进工作者评选推荐工作的通知

各中小学、幼儿园,有关处室:

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教育部《中小学德育工作指南》精神,加强全市中小学(幼儿园)班主任队伍建设,增强班级德育工作的有效性,提高我市中小学德育队伍的整体水平,激励全市广大中小学班主任认真践行《中小学班主任工作规定》,

根据常州市教育局《关于开展常州市中小学优秀班主任、德育先进工作者评选工作的通知》(常教德【2020】12号),决定开展2020年新北区优秀班主任、德育先进工作者评选工作,并择优推荐常州市优秀班主任、德育先进工作者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 评选范围

(一)常州市优秀班主任、德育先进工作者

1.优秀班主任评选对象为全区各中小学、幼儿园符合条件的现任班主任。

2.德育先进工作者评选对象为全区各中小学、幼儿园在职教职工及教育行政部门、研究机构从事德育管理或研究的人员。

3.近三年已获区级优秀班主任、德育先进工作者称号,同时,未获过市级优秀班主任、德育工作者称号。

(二)区优秀班主任、德育先进工作者

1.优秀班主任评选对象为全区各中小学、幼儿园符合条件的现任班主任。

2.德育先进工作者评选对象为全区各中小学、幼儿园在职教职工及教育行政部门、研究机构从事德育管理或研究的人员。

3.近三年未获过区级及以上优秀班主任、德育先进工作者称号。

二、评选名额分配

1.市优秀班主任,各中小学、幼儿园可推荐1名。全区最终上报名额42名。

2.市德育先进工作者,各中小学、幼儿园可推荐1名;教育条线各处室视实际情况推荐。全区最终上报名额21名。

3.区优秀班主任,各中小学、幼儿园按学校班级数的3%(四舍五入)比例推荐。

4.区德育先进工作者,各中小学、幼儿园德育先进工作者可推荐1名;教育条线各处室视实际情况推荐。全区最终评选名额40名。

三、评选条件

详见附件1。

另,凡违反《常州市中小学教师八要十不师德自律规定》或有下列任何一种情况的候选人一票否决:

1.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

2.以教谋私,从事有偿家教

3.所带班级学生有违法犯罪等情况

4.其他违反有关法律法规情况的

四、评选程序

1.各校(园)应高度重视本次评选工作,切实加强领导,按照公开、公平、公正的原则,经民主推荐、集体研究,全校张榜公示一周,公示无异议后将推荐对象上报区教育局。

2.区教育局将对各校(园)的推荐对象进行材料审核,综合评议,确定符合条件的对象,经公示无异议后,认定区优秀班主任、德育先进工作者,推荐市级优秀班主任、德育先进工作者。

五、材料上报

1.所有推荐对象须认真填写附件中相应的推荐表,一式两份盖章后,以学校为单位,于6月2日(周二)前报基础教育处(超过时间均视为放弃推荐);同时各校推荐表和汇总表的电子稿发至2733905082@{域名已经过期}

2.所有推荐对象均须提供相关佐证材料复印件,聘书、荣誉证书、论文、课题等班主任研究成果,评选优秀班主任的还需提供班级建设创新案例(要求有过程描述、理论分析、经验提炼,1-2个)和典型经验及相关的论文、论著(成果)、荣誉证书等材料的扫描件或电子稿。推荐表单独报送,不随佐证材料装订。

3.各校(园)要规范推荐过程,提高推荐质量。所有佐证材料复印件均需单位盖章、负责人签字审核,确保材料真实性。凡在推荐过程中弄虚作假或程序不规范的,一经查实,取消推荐对象资格,名额做放弃处理。

联系人:何耀平  金  玲,电话:85127357,85127715。

附件:

1.中小学优秀班主任及德育先进工作者评选基本条件

2.常州市中小学优秀班主任推荐表

3.常州市中小学德育先进工作者推荐表

4.新北区中小学优秀班主任推荐表

5.新北区中小学德育先进工作者推荐表

6.市区两级中小学优秀班主任及德育先进工作者推荐汇总表

 新北区教育局

2020年5月20日


关闭窗口
打印文档
最新资讯