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致中小学生家长的一封信
家长朋友:
您好!
《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市区烟花爆竹禁放管理的通告》于2019年2月1日起正式实施,我市禁放区域内(见反面)全年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燃放烟花爆竹。
随着城市规模不断扩大,人口密度日益增加,燃放烟花爆竹带来的环境污染和安全隐患等负面效应不断显现,全国已有700多个城市实施了烟花爆竹禁放。为了保障您和家人的身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,请您自觉遵守禁放规定,不在禁放区域内燃放烟花爆竹。
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、地点燃放烟花爆竹的,由公安机关依照国务院《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》的相关规定责令停止燃放并给予处罚;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,依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》的规定给予处罚;构成犯罪的,依法追究刑事责任。
请广大家长积极协助做好烟花爆竹禁放工作,发现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,及时举报。
全市举报违禁燃放、运输烟花爆竹电话:110
全市举报非法销售烟花爆竹电话:85683110
感谢您的支持与配合!
新北区教育文体局
新北区禁放区域:1.G42沪蓉高速以南、玉龙中路以东区域;2.G42沪蓉高速以北、S39江宜高速以东、S122港城大道以南、龙江北路以西区域。烟花爆竹禁放区域以外的地区,按照《通告》规定执行。